调解中心

主旨演讲嘉宾

潘文龙

   

潘文龙法官(Justice Andrew Phang)于2005年1月3日受委为新加坡最高法院司法委员,并先后于2005年12月9日和2006年2月28日受委为新加坡最高法院法官和上诉庭法官。


潘文龙法官出生于新加坡。他于1982年在新加坡国立大学(NUS)获取法律学士学位后,前往哈佛大学攻读研究生课程,并分别于1984年和1988年获授予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他于1990年取得新加坡讼务与事务律师资格,并于2004年受委为高级律师。

 

1982年至2000年间,潘文龙法官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授课。2000年,他受聘为新加坡管理大学(SMU)的法学教授,并于1年后成为新加坡管理大学商学院法律系系主任。


潘文龙法官发表了大量作品,包括新加坡版的《Cheshire, Fifoot and Furmston’s Law of Contract》。同时他也是《新加坡合同法》(2012年,Academy Publishing出版社出版)的主编和贡献者。



安东尼娅·马尔萨利亚


安东尼娅·马尔萨利亚(Antonia Marsaglia)接受英意双语教育,1971年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1977年毕业于米兰天主教大学,1980年获得米兰律师资格,并于1981年成立自己的公司。

    

安东尼娅·马尔萨利亚在国内国际调解和仲裁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是国际调解协会(IMI)和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的成员。


 

劳伦斯·布勒


劳伦斯·布勒(Laurence Boulle)在悉尼的澳洲天主教大学任教,担任法学教授,同时兼任澳大利亚邦德大学和约翰内斯堡的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的兼职教授。他曾是邦德大学的法学教授,并与时任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曼德拉学会主任和法学教授的伊西·沃夫森(Issy Wolfson)在邦德大学合作成立了争议解决中心。同时他也是澳大利亚替代性纠纷解决咨询委员会的前主席,当地仲裁庭的兼职成员,澳大利亚替代性纠纷解决法委会的常务委员。

    

劳伦斯·布勒目前是澳大利亚调解员标准委员会的主席。20年来,他曾经在亚太、澳洲、非洲和欧洲等地区的多个机构学习替代性纠纷解决和调解,他的关于这些主题的书籍也曾在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出版发行。在过去的20年中,劳伦斯`布勒担任过调解员、纠纷管理咨询师、和冲突教练,并为国家和私人机构提供过相关的咨询服务,同时他也在贸易投资领域进行教学、调研和发表活动,如他的著作《法律全球化》(荷兰Kluwer Law法律出版社)。

 

皮特·菲利普斯


律师、仲裁员、调解员。曾在纽约法学院替代性纠纷解决技巧项目担任兼职教授和主任;在纽约的国际冲突预防和解决学会任职,历任副主席和秘书,临时主席和首席执行官。